德安县审计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10.10.2016  16: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2016年年初,德安县审计局结合乡镇换届,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审计工作方案,并列为审计重点。

  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耕地、林地水源地保护情况,重点关注乡镇工矿企业,农业、养殖业和旅游开发项目的土地利用的合法性,是否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有无对周边环境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近年来,随着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加大,有的乡镇虽然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因人员交接,时间跨度较大等原因,难以提供有关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的详尽资料;同时,也有少部分乡镇重发展、轻保护,看不到具体的工作举措,这给审计试点工作的推进都带来了不少困难。

  目前该局已向县委县政府建议,今后要加大生态保护在乡镇目标考评中的比重,加大其考核力度、制定考核细则,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同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常态化,进一步促进当地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德安县审计局 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