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办家长学校 教师每学期需对学生进行家访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就此,9月2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同时每学期教师须对本班每名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家访。
南昌市教育局指出,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要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南昌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机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机制,建成校长、教师、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队伍。
中小学幼儿园要拓宽家校合作联系渠道,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按照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办)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建设。
同时,各县区教体局(办)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支持相关组织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
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启动“家长讲堂活动”,聘请一些教子有方的家长介绍有益经验,邀请家长参加特别关注的学校重要活动,在全体家长、学生中宣传优秀家长的事迹,以家长教育家长,以家长带动家长。
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和学生全员覆盖的家访制度,每学期教师须对本班每名学生至少进行1次家访(含电话访、网络访、到校访等)。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合作氛围。(首席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