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贩婴案3名失职人员获刑 一人表示将上诉

24.01.2014  13:35
微博截图         1月24日上午9时,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案公开宣判。( 临渭区法院供图)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渭南临渭法院”消息,今日上午,渭南临渭区法院对检方指控的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公开宣判,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处被告人司欣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高文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姚军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王莉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司欣当庭表示上诉,其他人未明确表示。

  自去年12月30日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进行公开审理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此案的主犯张淑侠已经在1月14日被陕西渭南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接受公开宣判的有四人,分别是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产科助产士司欣,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主管业务副院长姚军民和原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

  在1月6日的公开开庭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四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