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水带来大效益——吉安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走笔

13.11.2013  12:01
      近日,江西永新县种粮大户黄培龙望着随着秋风渐渐涌起的稻浪,眉开眼笑:“今年我们永新县今年遭遇了50年一遇的旱灾,原本以为今年要亏大本,没想到今年的产量比去年还好,多亏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吉安市农业局局长雷次仲向笔者透露,2012年吉安粮食生产实现九年连增,总产达386.7万吨,今年可望突破400万吨,实现十年增。“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功不可没”。雷次仲告诉笔者。

农民不再靠天吃饭

  “过去村里农田缺水,我们只能靠天吃饭,今年7、8月份出现了干旱天气,但田里通了水,没有对制种造成影响”,“如今,村里水稻制种面积由原来的600多亩,扩展到了800多亩”。江西省遂川县禾源镇禾源村制种产业协会负责人郭小辉对村里农田用水状况的几句描述,让笔者了解到小农水工程给禾源村村带来的变化。

  禾源村以制种谋生,也以制稻谷种子而得“禾源”之名。村有条小溪流淌过,终年不断,但水位偏低,难以灌溉农田。长期农田缺水困扰着禾源的村民。“只要在小溪河中分级筑几个坝,使水位提高,再在坝旁开挖多条水渠,就能将溪水灌溉所有的农田。”但核算后需20多万元才能建成,这对于一个处于革命老区的贫困村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去年,禾源村乘着遂川县列为全国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这股“东风”,一次性获得了15万元水利专项建设资金。靠着这笔启动资金,加上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村里终于修起了4个水坝与6000多米的水渠。据估算,由于农田水利的改善,禾源村水稻制种产业今年可增收20万元左右。现在,一些在外打工的村民也纷纷回到村里搞起制种产业来。

政府拨“四两”民间集“千斤

  连日来,挖掘机、推土机、运料车来回穿梭在吉水县白水镇白水村,清淤、挖沟、开渠、浇筑混凝土……小农水项目区建设开展得如火如荼。

  面对多年未见的小农水建设热潮,村主任黄年根一语道出了其中奥秘:小农水建设政府优惠政策,村里开挖越多,政府补助越多。在新机制的激励下,一个村小组就开挖水渠450米。由此,县里配套资金从开初的45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650万元。

  近年来,吉安市努力克服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广开渠道,整合资金,千方百计增加投入。通过小农水项目投资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项目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激发全民投资热情;同时积极整合水利、农业、国土、发改委、扶贫办、农发办等部门涉水资金。

  注入一股水,引来万股流。吉安市2009年至2012年共争取上级资金安排小农水利专项补助资金5.6亿元,县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1.6亿元,农民投工投劳达到3.1亿元。仅2012年,吉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投资37051万元,占总批复100.5%。共改造渠道总长度3275公里,U形槽预制1651公里,混凝土预制块264998平方米,土石方603万平方米。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6.1万亩。

一分都不能少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哪个县配套资金不足,哪怕是少一分钱,其绩效考评成绩即为0分;发现哪个县搞虚假配套,抽逃资金的,省财政不安排1分钱配套资金。”吉安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相关负责人谈到各县配套资金管理与实施效果督促检查的时候,告诉笔者。

  为确保每一分“”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吉安市严格按照《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投入主体,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奖补力度,县级财政投入资金不得少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25%。并全面推行资金报账制、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制度严把质量关。

  同时,市水利、财政两家单位每年组织两次绩效考评,对各县配套资金管理和实施效果等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了年度考评奖优罚劣机制,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对考评后绩效排名靠前的重点县在第二年安排100万元中央或省级补助奖励,相应核减排名靠后重点县补助资金,并要求其县财政投入资金增加100万元,弥补核减资金额度。

农民监督员有了否决权

  “U形槽接缝水泥浆没有刷平,看相不好,要整改!”“垫底的砂浆厚度不够,这样今后U形槽容易移位,要返工!”近日,在永丰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佐龙乡项目点工地上,农民义务监督员李克发认真履行职责,看到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工程毫不客气地指出来,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返工补课。

  工程建得好不好,农民最有发言权。吉安在小农水建设过程中,引导受益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永丰县率先在全省建立小农水建设农民义务监督员监督机制,并迅速在全省推广。通过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村两委组织推荐、乡镇政府和水利部门筛选确定的方式,在每个项目村或灌区分别推选出1至3名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群众威信好、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作为工程建设义务监督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无偿对工程质量及合理性实施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农民义务监督员被赋予否决权,有权否决不合格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监督员的签字验收,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每一次施工企业报账都要农民义务监督员签字同意,否则施工企业拿不到钱。

  实践证明,各地农民义务监督员因工程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积极配合现场水利技术人员,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效果显著。近年来,吉安培训、组建近2400人的农民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质量控制,施工质量得到有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