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搞清楚 高温津贴不是谁的“恩赐”
温天气是指地级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C以上的天气。13日入伏当天,河北南部、山东西北部甚至进入40°C以上的“烧烤模式”。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据7月14日成都商报)
不管按章按法,工人在夏季高温季节里能享受到高温补贴,也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更是一种法定的权益。对老板们来说,向员工们发放这笔钱更是必须的。但是现在往往许多工人,尤其是流动性较大的建筑企业和快递业,不管企业或老板们怎样的克扣,用绿豆、饮料冲抵,甚至发放不发放,员工们似乎也只有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丝毫不敢争取,更不敢“抗议”。究其原因,大部分员工仍然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高温费”不过是老板的一个“人情”。用民间的一句俗话说就是:给你是人情,不给你也是本分。
员工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就是从没有把自己的劳动当成一种权利,而这个权利不是哪一个老板给的。而是国家赋予的。企业既然聘用了工人,就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待工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老板付出高温补贴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否则就是违法违规,就要受到国家法规的惩处,也就是说这个高温补贴恰恰就是国家赋予工人的权益之一。是老板们必须给的,老板们也根本没有没有藏奸耍赖或讨价还价的权利。
许多工人们之所以不敢争取,更不敢提出异议,就是担心会得不偿失。一旦向政府部门投诉或向老板讨要,就会遭到老板们以工作相要挟,逼使员工放弃权益,否则,就可能饭碗不保。正像一位在大桥建设工地上的云南籍女工曾经说,现在其月薪两千多元,5个月的高温补贴一共才750元,如果为了750元而牺牲一个月两千多的薪水,太不值当。这也就是一些企业高温费一直不涨,随便克扣,并敢于用绿豆、饮料冲抵的主要胆气和原因。
工人把高温费当成企业和老板的“人情”,这样的“误读”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员工们有了这种认识。老板们才会有推诿扯皮的底气,甚至耍起赖来才会更加的“理直气壮”,同时,工人们讨要起来也会更觉得“理亏”。因此,要切切实实的维护好工人的高温费权利,必须转变这种错误的认识,高温补贴是一种法定的权益,不是任何人的恩赐,更不是什么“人情”。而任何人或单位克扣高温补贴,用一些商品冲抵,都是一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而我们的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地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的车间班组,走进工人们的宿舍,把权利送到工人们的手中,做好他们的坚强后盾。只有让工人们的权利有了保障,饭碗稳固了,工人才会挺直腰杆,敢于和老板争取权利,讨要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