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之尧: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提高督察机构监督能力

14.05.2015  21:32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之尧在江西调研指导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时指出,土地例行督察,要强化省、市政府的主体责任,提高督察机构的监督能力,对恶意危害社会发展、破坏耕地的行为要重拳打击。

12日上午,严之尧一行在新余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副局长李恩才关于江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到江西例行督察组工作现场,看望了全体工作人员。座谈会由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局长刘天增主持,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许建平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严之尧强调,土地督察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上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的要求,队伍建设上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要把“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要求和流程再造、坚持张德霖副总督察五个督察和审核督察常态化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提升督察工作的目标,结合国家主要任务开展督察工作,要更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要抓实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提高督察机构的监督能力和威慑力,对恶意危害社会发展、破坏耕地的行为要重拳打击。要继续抓好督察机构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之尧在座谈会上讲话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局长刘天增主持座谈会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副局长李恩才汇报江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