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两局第十一次局长会议在郑州举行 建立两局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促进中欧经济繁荣发展
申长雨(左三)和伯努瓦·巴迪斯戴利出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第十一次局长会议
11月23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第十一次局长会议在郑州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和欧洲专利局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出席会议。
申长雨在会上表示,中国国务院国务委员王勇11月21日会见伯努瓦·巴迪斯戴利时,对中欧两局知识产权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也对两局未来合作提出了殷切希望,这充分体现了中方对中欧知识产权合作的高度重视,将有力推动中欧两局知识产权合作进一步发展。会上,申长雨向客人简要介绍了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中欧两局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申长雨表示,长期以来,中欧两局的深入合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实现了很多共同目标,包括就涉及全球、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问题保持沟通协调,使用共同的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共同为有关国家的知识产权局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等,合作成效显著,为深化两局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合作起点上,双方同意将两局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将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欧洲专利局共同努力,进一步开拓两局合作新局面,推动全球专利制度的革新与进步,为知识产权用户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共同促进中欧经济繁荣发展。
伯努瓦·巴迪斯戴利高度评价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提升两局战略合作中的坚定信心和不懈努力表示赞赏。他介绍了近年来欧洲专利局在缩短专利审查周期、提高专利审查质量等领域所推行的改革举措。他表示,近年来欧中两局卓有成效的合作,对于双方企业和经济发展十分有利。欧中两局都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双方企业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并由此带来了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的共同挑战。他表示,希望双方以两局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为新的起点,全面加强在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成功经验,在新的时期取得更多更好的合作成果。
会上,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双边合作2018年度工作计划》,共同回顾总结了双方合作最新进展特别是过去一年的合作情况,重点围绕今后双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以及专利数据交换、CPC分类、审查能力建设、提升审查质量、专利复审、专利信息、五局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达成重要共识。在申长雨陪同下,伯努瓦·巴迪斯戴利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并与中心审查员进行了交流。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茂于、欧洲专利局副局长瑞蒙德·路兹及两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及有关活动。
受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委托,河南省副省长徐济超会见了伯努瓦·巴迪斯戴利一行。徐济超对中欧两局局长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介绍了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有关情况。(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文 曾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