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总结的通知

14.02.2014  10:43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13年度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情况,并于2月27日前将2013年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总结和《2013年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调查表》(均只需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工委宣传部、讲师团。

联系人:万柳春,0791-86242876;王施媛,0791-862425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2013年省直厅局级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调查表》。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