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3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19.03.2018  17:33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参展企业:

  经商务部批准,第12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将于2018年4月15日-5月5日分三期在广州举办。为进一步做好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一)展会时间

  第123届广交会分三期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展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8年4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18年4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18年5月1日-5日;

  换展期:2018年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二)展会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与C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二、展位安排及收费标准

  各参展企业自行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易捷通系统查看展位数量及位置安排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自120届广交会起,展位费由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收费标准代收代缴,不加收任何费用。展位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要求由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核算后另行通知。自收费通知发布之日起,请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款缴费,逾期缴费或不缴费将作为下届广交会展位分配的重要参考事项。

  根据广交会大会安排,第123届广交会将继续对商务部明确的全国贫困地区(详见附件)的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展位配置费根据大会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三、展位管理及参展要求

  (一)推进展品专业化分区

  为推动广交会的专业化发展,深入推进展品专业分区工作,广交会将于2018年秋交会前,实现所有适宜进行展品专业化分区的展区,全部设置展品专区。第123届广交会在37个展区设置展品专区152个(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展区除外),其中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礼品及赠品,家居装饰品3个展区首次设置展品专区。请各企业根据展品目录在参展易捷通系统准确填报展品信息,供商、协会进行展品专区规划和展位位置安排时参考。

  (二)精心做好参展筹备工作

  各参展企业要按照大会要求做好参展筹备工作,认真选派参展人员,精心组织展品,提升展览效果。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纠纷解决工作,重视展品质量问题,带齐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证明文件参展,坚决杜绝具有知识产权侵权嫌疑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参展。为维护广交会展览秩序与声誉,大会修订完善了展品质量及贸易纠纷投诉监控办法,将联营供货单位增补列入投诉监控与纠纷责任名单,增补对联营供货单位、被投诉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业的处理措施,各参展企业务必引起重视。

  (三)全面提升广交会绿色发展质量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巩固“绿色广交会”发展成果,推动绿色布展常态化,第123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仍为100%。为全面提升广交会绿色发展质量,深入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第123届广交会将实施系列举措,包括强化实施有效推进措施、制定品牌评审扣分细则、创新绿色展位奖评选模式、建立对违规简装参展企业的处罚机制等。其中,对绿色展位奖评选办法进行了细化完善。

  (四)做好展品运输和搬运工作

  各参展企业的展品需自行组织运输,确保展品在规定时间运到展馆。如需交快递公司、运输企业运输至展馆展位,须由快递公司、运输企业到江西交易团团部办理备案手续和进馆证件。通过中铁快运、空运、汽运和特快专递发往广交会的展品,如需广交会代收,唛头须写明“广交会展品(第一、第二或第三期)。发货后请将提货凭证传真至展样品仓。参展企业进场布展时,应持提货凭证到展样品仓办理手续提取展品。

  (五)加强参展企业撤展管理

  为维护广交会参展秩序,营造良好的洽谈环境,针对近几届参展企业提前撤展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第123届广交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撤展工作的管理,要求特装资质施工企业、搬运公司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大会规定时间安排撤展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提前进场施工作业,严禁提前撤展。

  对违规单位及参展企业,大会将进行通报批评。请参展企业严格遵守大会撤展时间,禁止提前打包、撤展。

  (六)规范刀具展品安全管理

  按照大会保卫办要求,第123届广交会将进一步加强刀具展品安全管理,企业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请切实做好参展刀具展样品的申报、保管、检查、管理和防控,指定专人管理。

  (七)做好布展工作

  1.特装施工管理服务

  实行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必须选择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实施(名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特装天地”栏目),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交会审图组进行申报,并在办妥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广交会所有特装、简装均采用网上报图。

  2.标摊施工管理服务

  除列入特装区外的其它展位布展模式为标摊区,标摊区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大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各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具配置模式。在保留标摊楣板和三面围板前提下,凡申请取消其他所有指定配置的展具、自行携带展具布展以及涉及用电(包括现场租用电箱)的企业,必须参照特装和标摊简装展位图纸报审及施工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和进场手续,由特装施工资质单位进场施工。其他仅更换、增减标摊内展具配置的,由参展企业在网上进行申报或向大会审图组直接申报办理。

  (八)加强展位使用管理

  为提升广交会展览质量,规范企业参展行为,大会将继续加强展位使用管理。江西省交易团团部也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展位行为,对违规使用展位的企业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各参展企业务必认真阅读并签订《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请在广交会易捷通下载),于3月30日前报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商务局。各设区市商务局收集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四、有关要求

  (一)第123届广交会将继续对全国贫困地区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这是商务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请各地、各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用好用足国家扶贫政策,发挥广交会参展对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加广交会第三期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展的企业参展指导工作,严禁出现倒卖贫困地区展位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通报所在设区市商务部门,同时取消违规企业参加广交会资格。

  (二)各设区市商务局尽快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市参展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参展筹备工作。

  (三)各参展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参展期间积极配合团部工作,报送有关资料,认真做好各项参展筹备工作。

  (四)各设区市商务局根据辖区参展企业数量及展位管理的需要,可派员随团参展,协助团部做好展位检查等管理工作,参展人员名单请于3月30日前将参展申请及办 证资料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参展期间做好展位检查调研工作,并在每期广交会结束后向团部报送展位检查情况及调研情况报告。

  联系人:刘聃琼,赵群。

  联系电话:0791-86246211,86246270。

  附件:第123届广交会免收展位费的贫困地区名单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第123届广交会免收展位费的贫困地区名单

  江西(25个)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南康市、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鄱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石城县、瑞金市、全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