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环评报告里到底有啥“商业秘密”?
环保志愿者黄伟(化名)生活在西北某市,近几年,他的家乡出现了好几座从东南沿海搬迁过去的钢铁厂、水泥厂。他和同伴翻阅政策和文件之后确定其中三家工厂严重违规,环评手续要么无迹可寻,要么语焉不详。而对于百姓查看环评报告的要求,有些环保部门甚至以“涉及商业秘密”拒绝。
面对百姓查看环评报告要求,环保部门官员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这种言辞显然经不起推敲。
环境问题事出企业,但却是公共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企业做得如何,从本质上讲,唯有百姓有判断权,专家只有从专业角度,客观呈现真实,政府只有行使监管、约束、惩罚权,而不是代替民众做出结论。“人民公仆”就该为民说话,替民众办事解忧,站在百姓一边。向公众“保密”的核心机密,却被企业和“专家”随意掌握,凡事处处为企业着想,本身就是角色认知错位。而以观念先行的“结论倒推”,甚至随意找个人签名走走“百姓参与”的过场,以期“说服”百姓,逼民就范,不仅野蛮荒唐,更是权力凌驾权益之上。数据再漂亮,也掩盖不了真相。当环境污染可以用肉眼判断,还不允许人家查验一番,不让说个“不”字,这是啥逻辑?难道真要到如广东茂名百姓示威游行反PX项目那样,成为了公共事件,才能重视起来?
出于环境的现实考量,去年国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今年一月起环评报告须“全本公开”。所谓“全本”,就是一旦“商业机密”进入环评报告,就不再是“机密”,必须“裸身”让百姓审视,接受百姓评头论足。何况退一步说,真是商业机密,百姓也不一定能懂,懂也不会去关心,何至于“敏感”到向公众保密?而且,即便“泄密”,也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指南》本是对付企业污染的“杀手锏”,很可惜,刚实施三月,就被某些政府部门以法之名随意搁置、废弃了。这就难怪有人猜测,担心“泄密”拒查,表面是在保护企业权利,实则是害怕其中的猫腻被戳穿。那一封封厚厚的信封,就是一封封举报信,揭开了某些专家、环保部门的环评社会责任感缺失和公益心缺位的老底,跪地结盟,权、利勾连,沆瀣一气,成了某些企业私利的忠诚“看门人”。
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任何公共决策、评判等,从方案制定到最终出笼,都应有公众全程参与,“阳光评估”,随时接受监督、质询。越是参与民主,越是接近真实;越是民生事,越是要公开透明。在百姓健康权、生存权面前,任何理由都是卸责。如果能在心中时时唱响“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刻刻保持对民意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还会以“保密”为借口吗?还会一遇事首先想到“盖起盒子摇”,与社会监督躲猫猫吗?在民生问题上,一切遮遮掩掩的欺骗糊弄,其唯一结果,就是让自己颜面尽失,给政府公信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