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推行“五约谈”工作机制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12.10.2015  20:01

  “要不是那次的组织谈话提醒,很有可能在节日期间我就踩了纪律‘红线’,那真是一场及时雨、很有用!”10月10日,回想起被纪委领导约谈一事,抚州市临川区某单位领导仍心存感激地说出自己一番心里话。原来,国庆节前,临川区纪委主要领导集中约谈部分单位“一把手”,提醒他们节日期间绷紧拒腐防变之弦。据悉,这仅仅只是抚州在全市各地开展纪律建设约谈活动的一个缩影。

  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查纠。抚州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渠道,全面推行以“清风约谈”、“谈话函询”、“履责约谈”、“提醒约谈”、“廉政约谈”为载体的“五约谈”工作机制,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牢牢守住纪律底线。今年以来,该市共实施各类约谈391人次。

  抚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约谈虽然不是纪律处分的一种形式,但它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提醒告诫,能够使领导干部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尽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少犯事、不犯事。

  在这种理念指引下,今年9月初,抚州市委专门制定出台了纪律建设五约谈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分门别类,各自成文的方式,对五个约谈的组织实施部门,谈话对象和情形,谈话人员组成以及谈话方式、内容、程序、要求等,逐一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约谈根据不同的情况,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突出以问题导向,用放大镜和显微镜,治“病树”、正“歪树”。具体操作中,该市规定各单位领导和纪委领导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谈心谈话和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清风约谈”活动,帮助他们剖析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信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督对象思想、工作作风方面或有轻微违纪的问题,采取“谈话函询”制度进行约谈并责成作出说明的方式对被反映者进行监督。数据显示,该市已对91人进行清风约谈,并按规定约谈函询干部19人次。此举有效地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谈话提醒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严格自身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前不久,抚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一名职工被校纪委书记约谈后,主动向校纪委书记坦白自己从2008至2014年在收取毕业生照相款中收受回扣1万余元的行为,并主动上交到廉政账户。目前,该学校纪委正在研究组织处理意见。

  此外,该市纪委还坚持每半年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一次履责约谈,督促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规定各级纪委书记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和四套班子成员在遵守廉洁从政和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情况,与该成员进行经常提醒约谈,发现问题;同时,对市管新任、提任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约谈,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形式,作出廉洁承诺,并进行党纪政纪测试。目前,该市以单独或集中的方式,对49人进行提醒约谈、95人(次)进行了履责约谈,同时,对1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约谈是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即是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也是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介绍说,通过谈话,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指出在执行政策、规定、遵守党纪条规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提醒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在“”前。(抚州市纪委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