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江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我省开展了巡视。9月18日,巡视组向我省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在肯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省委坚决按照中央规定和巡视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强卫同志为组长负总责,省长鹿心社同志、省委副书记尚勇同志为副组长,省纪委负责协调。省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10位省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5家牵头单位、15家协办单位。省纪委加强督导调度,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函。30家牵头和协办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各位责任省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抓工程项目的方法,逐条逐项抓落实。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对巡视中了解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要高度重视,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整改情况。巡视组在赣巡视期间,向我省移交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件,我省及时进行了梳理分流,逐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开展调查。对未查结的信访件,省纪委将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支配巨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对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安排给民营企业使用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开展了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调查中发现,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违反规定竞相出台税收返还政策。有的地方违规审批民营企业项目资金。有的企业多头申报,市、县有关部门均批准立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全省各级政府立即整改。一是全面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严禁超越权限擅自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及变相减免税政策,对已出台的坚决予以取消。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对发现的具体违规行为抓紧整改,对多头申报现象进行核查,将套取的财政资金收回。三是完善民营企业扶持方式。安排给民营企业的财政资金,除中央和省另有规定外,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为主。四是建立财政资金监管联动机制。推进“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建设。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大额资金管理的意见》,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信息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行为。
3.关于“有的领导利用职务影响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55起221人。一是对巡视组移交的20件政法领域违纪案件线索进行查核,已办结16件,还有4件正在抓紧核查处理。二是规范政法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领域、岗位合理配置权力,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对干预司法活动的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健全本系统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管理规范。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
4.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反映较多”整改情况。在全省公职人员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重典治乱的决心,施行“当干部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的新政策。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廉政账户”的“红包”款6066.59万元,立案查处涉及“红包”问题案件29起29人,省纪委先后3次通报了5起顶风违纪收受“红包”典型问题。在全省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处理人员10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
5.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和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反映较多”整改情况。对全省2011年以来国有投资100万元以上的610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筛查,查处了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许润龙等人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对串通投标、规避投标、违规建设的江西宏城市政工程公司等8家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挽回经济损失。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有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标,以解决围标、串标问题。严格限制领导干部审批权限,涉及项目事项,需分管建设、分管规划、分管财务的厅领导审签,最后由厅主要领导审签。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启动江西“阳光发改”系统建设,把项目审批和重大项目稽察纳入网上办理和电子监控。实施建设工程网上报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及质量安全监管,已安装616个探头,安装率91%。对九江、宜春、鹰潭等地的1042个项目开展清查,共发现问题54个,已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到位。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3项,用制度筑牢预防腐败的堤坝。
针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问题”,加大了水利建设领域查办案件力度。2013年7月以来,共查办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4件,结案13件,处分13人,严肃查办了金溪县原副县长徐俊、资溪县水利局原局长魏鲁义插手水利建设项目等问题。针对水利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对水利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上248家企业的4251名人员、1160条业绩信息进行核实,查实属虚假信息的,停止其工程投标资格3年。二是进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改革试点。推行县乡两级项目法人组建模式,此项工程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12月底前全省推广。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了省市县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四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标后管理,重点监管工程质量、计量拨付、生产安全。五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跟踪和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审计,确保水利资金管理安全。
6.关于“高等院校正在成为新的腐败问题高发区”整改情况。一是立案查处了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和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案、原副校长刘志和案等贪污受贿案件,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王国炎、刘志和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是加强对高校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建立了具体明确、全面量化的高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三是完善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对省属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建立招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强高校财务审计工作。四是完善高校合作办校项目监管。2013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完成了对省属13所独立学院规范办学情况审核检查,对违规合作办校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完善高校招生工作监管。从2014年高招录取开始,每2小时更新一次高招预录取和录取状态考生信息,实现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和录取现场基本同步。六是建立腐败问题及时发现和揭露的机制。运用科技手段,建设“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和“高校资金实时监控系统”。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委教育工委建立了省属高校案件线索移送、协助查办的联动机制。建立了省属高校纪委的案件线索向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双报备”制度。
7.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省委领导示范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省委常委班子认真查找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16个主要问题,剖析了深层原因,研究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省委常委会确定的23项专项治理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如:全省271辆公务用车“赣O”号牌全部更换成普通民用号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资金9.65亿元。26项建章立制任务,已完成16项,其余10项将于近期完成。三是坚持把整改结果向群众公示,在《江西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设“转作风、看变化”专栏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专栏,101个单位刊发了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10个,省纪委对18起典型案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萍乡、宜春两地涉嫌酒后驾车撞死人的2名乡镇干部已被依法逮捕,其他7名涉案乡镇干部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经常到下属部门公款吃喝”整改情况。在全省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两次通报了5起典型问题。同时,搞好建章立制工作,近期已印发《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并正在起草《关于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吃喝漏洞。
9.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不够严格”整改情况。开展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消化县级行政超编人员1118名、工勤超编人员277名。
10.关于“省里搞‘一大四小’绿化工程脱离实际”整改情况。针对这一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工作:(1)全面开展“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评估。经初步评估,我省实施“一大四小”绿化工程以来,提高了全省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初步实现了全省通道两侧基本绿化,提升了全省城镇绿化水平。但在抓“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通道绿化、树种配置、市县考评标准“一刀切”问题。二是存在脱离造林实际安排年度绿化任务、搞“一夜成林、一夜成景”等“好大喜功”问题。三是存在“租田种树”问题。全省租用、征用了不少农地用于绿化,部分租用农地较多的县(市、区)支付租地费用压力很大。四是存在“成活率低”问题,如2008年冬种植的杨树成活率仅81%,有的县成活率不到60%。五是存在虚报年度绿化任务完成面积、虚报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弄虚作假”问题。(2)全面开展“一大四小”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全省448名审计人员分成112个审计组,进入各市、县(市、区)开展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二是挤占挪用造林绿化财政专项资金。三是个别地方存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四是部分单位存在违规转包、变更工作量等问题。五是未按规定设立专账或专户核算。六是部分项目因人为损毁或超设计增加工作量等造成损失浪费;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用不合规发票报账、白条列支、大额使用现金及工程建设款支付给非中标单位或个人等现象。
对以上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省审计厅已移交省监察厅处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11.关于“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反映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梳理,妥善解决”整改情况。巡视组移送的4578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包括已化解3363件、三级终结345件、涉法涉诉稳定870件,相关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巡视组接访和交办的21件信访事项,也已全部办结和处理到位。
12.关于“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整改情况。省里派出工作组到稀土非法开采矿点较为集中的安远县进行调查核实,查处了原县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长等一批腐败分子。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重点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加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稀土钨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招拍挂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待省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
13.关于“景德镇陶瓷博物馆文物管理混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建账,按《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重新建立核实后的藏品总登记账、分类账。二是加强安保工作,实行全年安全保卫值班制。三是补充完善了藏品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四是改善了安全保卫和基础设施。五是筹措1.5亿元资金加快建设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争取2014年景德镇陶瓷馆可迁入、完成布展并对外开放。
(二)将于2014上半年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对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反映较多”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监督。2013年,各级对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3762人次,诫勉谈话1724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83360人次。二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全省2013年共查处违反廉洁自律案件443件,处理492人。三是认真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目前,全省所有县处级以上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组织部门将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四是组织全省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
2.关于“一些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上仍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特别在节庆等重点时段,反复重申有关禁令,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2013年9月、12月和2014年1月先后3次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488人。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贯彻执行见成效、见长效。
3.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纠正不符合中央有关规定的工作和人事安排”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题调研督导活动。二是分批培训全省组工干部1500余人。三是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破格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带病”提拔重用、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行为、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拉票贿选甚至跑官要官等8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委组织部进行了分析梳理、通报反馈,现正在督促整改。下一步,省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省的选人用人行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4.关于“不少干部对省里后备干部备而不用反映较为强烈”整改情况。省委组织部对副厅级后备干部名单进行了梳理,通过加大省市县三级年轻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对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
5.关于“一些地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有些经济发展数字掺假”整改情况。一是省委明确各地取消对乡镇的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的考核。二是完善市县考评体系。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制定了《2013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取消GDP、固定资产投资等单项考核,将领导干部和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内容一并纳入。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健全了统计数据评估和联审制度,对2008年以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全面进行了复核、评估和修正,及时纠正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取消了市县财政总收入三年翻番奖,鼓励引导市县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制定了《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问责办法》、《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努力杜绝数据掺假问题。
6.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强卫同志任组长,省长鹿心社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莫建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爱明同志任副组长。二是制定出台了《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7.关于“加强巡视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巡视队伍。经中央编办批准,在省委原有4个巡视组的基础上,增设省委第五、第六巡视组。二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巡视监督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2013年以来,对5个设区市及其所属38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5件,已立案调查20件,查处21人。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
三、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
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三是转化成果,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省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创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新局面。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号江西省纪委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江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0791-12388。
中共江西省委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