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4年1月23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良好开局。
立法工作方面,更加注重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编制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五年立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更加注重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眼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眼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着眼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强经济、环保和民生等领域立法;更加注重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来加强和改进立法,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增强立法公开性,凝聚社会共识,呼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解决立法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见实效的问题,提高科学和民主立法水平。全年共制定法规9件,修改法规5件,批准南昌市法规3件,圆满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监督工作方面,始终把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作为监督的聚焦点,由注重面上监督向突出重点监督转变,使之与人民群众的呼声紧紧连在一起,让监督走出机关,走进寻常百姓;把增强实效作为检验监督工作的唯一标准,由重程序轻效果向既重程序更重效果转变,强化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作用;把坚持创新作为加强和改进监督的不懈追求,创新监督方式,由视察、审议等常规方式向采用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转变,增强刚性监督手段;把互为监督作为提高监督工作权威的关键选择,由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监督作用向广泛动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转变,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扩大监督公开性。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各1项,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听取2013年计划目标中部分经济指标未完成情况说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报告。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7项,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26项,对144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
代表工作方面,着眼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维护人大代表的法律主体地位。围绕提升履职水平,从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活动、搞好履职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深入群众、带动群众、沟通群众、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26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7人次,参加执法检查36人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2次;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2期,参训代表280人。协助做好澳门全国人大代表团来赣视察工作。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顺利完成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命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其他工作人员38人次,所任人选均获高票通过。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基础上致力于继承与创新并举来展开的,其主要措施和做法有:
(一)紧扣大局,奋力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江西所处发展阶段作出了科学判断,明确提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16字”战略方针。常委会围绕大局,找准切入点,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监督重点,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根据省委意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基层,面向企业,开展3个月的专题调研,深入11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走访近百家企业和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39个,面对面听取300多位企业家意见建议,发放调查问卷千余份。本着既不专揭伤疤,也不评功摆好;既不轻描淡写,也不无限上纲;既不非白即黑,也不是非不分的原则,重在研究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上千条,梳理出5方面19类突出问题、16条意见建议和30个具体问题。为推动解决问题,常委会发扬“钉钉子”精神,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追问,督促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监督工作以调研深入、效果明显,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科技创新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实现发展升级的决定性力量。着眼发挥法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激发科技人才和全社会创新活力等作出了规定。为实施好国家节约能源法,修订实施办法,重点规范政府节能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投资项目和用能单位节能责任,强化激励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力推全省生态发展、绿色崛起。为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制定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聚焦民生,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把民意取向作为人大工作最大价值所在,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映群众呼声,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抓住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南昌市区交通拥堵问题开展的“畅通省城”活动,以“关注校园餐桌”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以“让群众吃上放心肉”为主题的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以“保护蓝天碧水”为主题的环保赣江行,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为主题的秀美江西行等监督活动,都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为出发点。在“畅通省城”监督活动中,省市人大联动、人大与政府互动,深入市民调查摸底,现场骑行发现问题,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多层次专题座谈会,形成84条建议意见,并公开交办。同时坚持开门搞监督,通过媒体广而告之、现场竖立公告牌、定期组织代表督办等系列措施,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实效。经过省市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尤其是公安交警的艰苦努力,限于去年12月底完成的61条建议意见,已基本整改到位,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城区交通状况也有可喜改观。审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是继浙江省之后在全国第二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实现了省委书记强卫同志提出的一定要在春节前让这项政策惠及全省符合条件家庭的目标要求。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监督,查处南昌市非法改装使用甲醇燃料出租车1429辆,全省淘汰黄标车9.1万辆。深入开展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相关考核办法出台。加强清真餐饮发展监督,推动南昌市提高常住穆斯林群众清真牛羊肉补贴标准等5项措施出台。
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促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扶贫开发情况报告,督促我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特困片区扶贫攻坚规划的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报告,督促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要求,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制定残疾人保障和法律援助条例,专门明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比例,拓宽法律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锐意创新,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在实践探索中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一切站在人民立场上、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强化人大工作公开性。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是代表人民的,也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常委会开展科技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题询问,不仅将提问自主权交由询问人,允许询问人追问,不搞事先“彩排”、“预演”,改变照本宣科式的问与答,而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破例实行电视、网络同步直播,将人大问政推向直播时代,大大提高了监督活动的公开化与透明度,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被认为是民主政治发展中了不起的进步。
推动监督方式多样化。平常人大监督工作,存在运用视察和审议等方式较多、其他法定形式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必须以创新理念赋予新内涵、新形式,特别是注重加大对行政、司法等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力度。在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的基础上,今年1月又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尝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将整改情况提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对涉及的14个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被评议的政府部门平均满意率达到93.2%。彰显了省政府部门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勇于自我革新,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心和作为。而评议过程网上图文直播,实现了全程监督。
扩大社会对人大工作参与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加社会对人大工作参与度。一方面,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渠道。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行使询问权和评议权;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组、督办组,参与专题调研、跟踪督办;挑选有财税、审计、金融专长的代表,确定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联系代表;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编制立法项目库和启动立法项目时,充分吸纳代表建议。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公众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组建首届立法专家库、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发挥专家参谋智囊作用。进一步改进立法调研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民众在立法决策中的作用,使之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着眼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在解决文山会海、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常委会领导分批次到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创办“人大讲堂”,邀请吕日周、梁晓声、周国平等全国著名人士前来授课,共有2420多人次听课,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地方:提高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增强监督实效需要持续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提升代表履职水平需要进一步增强专题调研等活动实效;加强机关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作风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这些,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二、2014年工作总体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此,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辱使命,以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第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适应解放思想和发展改革无止境、立法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新形势,把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突出地方特色,统筹做好法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今年,重点抓好经济、民生和环境资源等领域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强化精细化立法,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进一步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立法更好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并贯穿于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的全过程,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第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强化监督纠错功能,实施问责制;同时,寓监督于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今年,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高铁建设项目、预防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税收征管,加强经济工作监督;适时开展新型城镇化专题调研活动;坚持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点在哪里,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就在那里,围绕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大气污染防治、居民饮用水安全、湿地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等问题加强监督;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监督办法,让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重点围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和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加强司法监督。开展“畅通省城”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工作评议和大气污染防治、城乡安居工程专题询问。继续做好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立法质量提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敞开公众参与监督之门,拓展监督工作公开性,由公开监督结果向公开监督过程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跟踪督办、持续跟进、推动整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性。
第三,着力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逐步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密切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改进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方式,加强业务培训,逐步推行代表专题调研课题化。学习“枫桥经验”,发挥代表依靠群众化解当地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认真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一年常委会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并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与县(市、区)及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勇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断提高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探索,拓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守住底线,耐住寂寞,挡住诱惑,保持浩然正气。
各位代表,“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国梦为每一个中华儿女展示了无比波澜壮阔的美好愿景,也为人大工作提供了异常绚丽多彩的崭新机遇。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