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7市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
本报讯(记者郑荣林、宋茜)11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我省南昌、九江、赣州等7市进入国家示范市行列。按照初步规划,我省拟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并探索各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未来市民甚至能在街头自助租赁新能源汽车。
2009年,我国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十城千辆”工程,南昌市成为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之一。4年时间,南昌市一直在公共交通、环卫等公共领域全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1025辆,完成设定目标。这也为我省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城市群推广应用示范”行列奠定基础。此次我省进入国家试点城市范围的城市包括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等7市。
按照初步规划,我省将通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至2015年,建立省内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0个电池配送站、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此外,通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逐步改善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和应用环境,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汽车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实现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首轮试点中,南昌并没有申请成为全国五个新能源汽车个人应用试点城市之一。而此次我省则明确,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示范应用。由于新能源汽车在价格等方面存在制约,在个人应用领域推广难度较大,因此,我省个人应用示范规模初定为200辆,视实施情况予以调整。
按照今年9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乘用车的补贴为,2013年纯电动乘用车根据纯电续驶里程每辆补贴3.5万元至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大于(含)50公里的每辆补贴3.5万元。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下调10%和20%。纯电动专用车、纯电动客车等也有明确补贴标准。
省电力公司电动汽车服务分公司负责人喻诚斐说,从2010年起,我省陆续在11个设区市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目前,已在全省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860根,在建和已建成的充电站、换电站10座。其中,南昌市位于紫阳大道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已经投入运营,位于红角洲和紫阳大道的换电站还在建设,建成的充电桩有150根。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目前除了紫阳大道充电站每天为10辆电动公交车服务外,南昌市其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喻诚斐说,作为推广电动汽车的基础配套设施,今后还将根据市场需求完善充电设施的覆盖。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对启动这个市场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杭州市在去年开始筹建纯电动汽车自驾公交运营网络系统,今年底前将投放一万辆纯电动汽车,市民用身份证和驾照登记,并刷信用卡1000元的预授权作为保证金就可方便地租到电动汽车,试运营期内租赁价格是每小时20元。此外,北京、上海等城市也均在“试水”电动汽车租赁。我省明确提出,要探索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如电池租赁、整车租赁等,为大面积推广提供经验和参考。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