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8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不断强化耕地管控、建设和激励约束保护机制,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了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93万亩的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实现,为全省粮食产量“十五连丰”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6号)精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九江市、宜春市、萍乡市等3个设区市以及安福县、宜丰县、瑞昌市、鄱阳县、广昌县、会昌县、渝水区、乐平市、余江区和进贤县等10个县(市、区)考评为优秀,其余单位考评为合格。对考评为优秀的设区市,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亩;对考评为优秀的县(市、区),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亩。
希望获考评优秀的地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其他地区要以考评优秀地区为榜样,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体系,不断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管理水平,为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