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局“四个狠抓” 贯彻实施新《商标法》
31.03.2014 18:5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景德镇市局采取“四个狠抓”迎接新《商标法》的贯彻实施。截至目前,该局开展各类学习培训6次,散发新《商标法》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12次。
一是狠抓学习培训,增强干部新法意识。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工商干部对新《商标法》的学习,使其能够准确把握新《商标法》在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禁止他人抢注商标、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的新变化,为新《商标法》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内部基础。
二是狠抓宣传教育,增强主体守法意识。通过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组织开展送法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商标法》,特别是将新《商标法》关于“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进行重点宣讲,扩大新《商标法》的知晓率,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自觉守法意识。
三是狠抓行政指导,增强商家成本意识。采取实地走访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已申请、欲申请商标企业和广告发布单位的指导工作,重点引导其做好新《商标法》实施后企业在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衔接工作,避免新法正式实施后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是狠抓行政执法基层第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第一线作用,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为契机,切实规范商标申请和使用、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使用、商标代理活动;扎实开展好“双打”、“傍名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景德镇市局曹秋生、浮梁县局方建芳供稿 省局商标局整理)
本文来源: 工商局
31.03.2014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