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新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

30.10.2014  20:15

  10月28日,新余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新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认为,出台《管理办法》是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市长质量奖评审对象为全市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绩效,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评审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市政府对获奖组织将给予资金奖励,对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