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双年:市民买过期食品遭报警是商家作贼心虚

14.01.2015  13:37

  福州市民在沃尔玛超市买到了7盒过期近一星期的好时巧克力,不料拿着巧克力到超市讨说法时,超市人员不但没道歉,还先报警了。昨日市民林女士向本报来电反映这样的遭遇,感觉自己名誉受损。沃尔玛超市解释称,近期频繁遭遇“恶意敲诈”,而且几乎都针对价格昂贵的巧克力过期问题,因此产生误会,向林女士致歉,并给予3倍货款赔偿(东南网1月13日)

  林女士在沃尔玛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本应理直气壮找超市索赔,现在却好,不但索赔未果,自己却先进了派出所,这事对林女士来讲,真有点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感觉。如果用一句俗话来形容,这叫贼把失主打得喊爷爷。

  沃尔玛超市经理郑女士的解释是,之所以会报警,是因为近期几乎每周都会遭遇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敲诈。这就让人很是费解,如果说沃尔玛超市根本就没有过期食品,如何会对职业“打假人”畏之如虎?

  人常说,肚里没冷病,不怕吃西瓜。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敲诈”,作为商家来讲,应该作的工作是闭门思过,而不是把主要精力用在如何对付职业“打假人”身上,这种治病用错药的作法不但与事无补,还会养痈成患。

  如果按照超市经理郑女士的说法,超市每天都会严格检查商品,下架过期商品,那么,林女士那天购买到的过期巧克力,恰恰说明所谓的每天严格检查制度形同虚设,不然对此事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

  沃尔玛超市这般采取恶人先告状的作法,无非是想给职业“打假人”一个警告:如果再来超市找假冒伪劣产品决不会有好果子吃。这才是其不愿对过期食品作出解释而选择直接报警的真实用意。

  沃尔玛作为知名商家,应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尤其是面对消费者投诉时,更应该慎之又慎,遵循科学的处理程序,而不能感情用事。这既是是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商家的名誉负责,如此盲目草率行事,不但压服不了消费者,还会引起更多人的不满。对此,知错就改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