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试点增减挂助推镇村联动发展

22.05.2014  19:50

近年来,为服务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抚州市高位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市指导协调、县组织推进、乡镇具体实施的推进机制,上下联动,走出一条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

该市要求,凡拆旧区土地复垦面积达50%以上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增减挂土地收益主要用于被征地拆迁农民安置补偿以及项目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除补偿安置外,每亩返还农村集体组织不少于2万元。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和增值收益向乡镇倾斜,乡镇留用增减挂指标比例总体上不得少于50%,中心镇、特色镇留用指标不得少于60%,如土地被置换到县城拍卖所得收益按同等比例返还给乡镇。

2013年该市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总规模为3837.39,其中拆旧区1974.07亩,建新区1863.32亩,建新区占用耕地1115.03亩,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推动镇村联动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