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常委刘建平主持召开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18.04.2016  10:52

4月13日下午,赣州市委常委刘建平主持召开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动2016年“河长制”工作。会议审议了市级责任单位制定的19个《2016年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和16个《“河长制”专项整治方案》。市级31个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建平要求,要继续完善《2016年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河长制”专项整治方案》,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权范围;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体现问题导向;三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依法行政;四是要体现综合整治,加强部门联动;五是要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六是要措施得力,切实有效。
      刘建平强调,赣州是赣江、东江源头,地位重要,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抓好落实。一是要明确河长制工作目标,科学开展试点工作。二是要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三是要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扎实开展好三项整治,建设好三个平台,实施好三个联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河流水质全面达标;确保平台建设、管理、运行高效;要加强联动,确保工作效果。四是要明确工作重点。以部门协同、专项整治、实施项目为重点,依法行政,加强调度、信息沟通并做好宣传。市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督查,组建重点工作督查队伍,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