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印发《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对南昌市发展的要求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强化首位担当,展现省会作为,近日,南昌市印发《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以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树立省会城市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方案》指出,此次作风教育整治范围为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宣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机关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目标是通过开展教育整治,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建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导向,形成“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干部风气。
《方案》提出,此次教育整治主要针对三大问题:整治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现象反弹问题,深挖细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整治“庸懒散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同时,按照《方案》要求,该市着力建立三项机制:建立督查机制,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作风教育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增强抓落实的压力和动力,在全市形成上下用心、目标同向、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建立评议机制,突出量化评议、日常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多方面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增强社会各界监督、评价比重;建立问责机制,坚决查处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发现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单位问题频发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问责。
根据《方案》,该市将进一步加大巡察力度,着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把群众、企业反映集中的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作为巡察重点,畅通举报渠道,多方位收集反映作风问题线索;对核查中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并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专项通报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曝光力度,持续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震慑。
此外,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该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该市各地各部门也将成立相应的作风教育整治工作机构,并对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形成强大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作风教育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