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随礼设限谁来监督执行?

25.07.2014  16:46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7月24日《人民日报》)。

这项《通知》,实际上既尊重了传统习俗,又对“随份子”钱的上线做了限制,和其他限制相配套,可以有效预防某些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庆敛财的歪风。但是,看着非常有积极意义的务实规定,如果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尤其缺乏有效的监督,这样的规定也仅仅具有观赏效果,成为博人眼球的花样规定。

首先是谁来监督,对于官员利用操办婚丧喜庆出现的敛财行为,群众几乎无法进行实质性的监督,至于“随份子钱”是否就是其工资收入的10%,群众更不得而知。

其次是如何进行具体操作和监督。无论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无法把自己置身社会之外,谁都会遇到婚丧嫁娶之类需要遵从乡村民俗的礼尚往来,是否存在借机敛财,几乎没有明晰界线,收受的礼金红包多少算是“感情”,多少能被认定是“敛财”并没有可以衡量的标尺。

所以,笔者以为,任何政策、规定,前提都必须有可操作性,能够通过有效的监督来实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否则,更像是为包装政绩的“花拳绣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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