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省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有关规定,近期我厅对全省148家典当行201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全省典当行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全省经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批准设立的典当行148户(不含3户分支机构,下同)。典当行实收资本总额 16.7 亿 元,同比增长47.94%。全省典当行业从业人员1280人,发生业务39722笔,典当总额30.2亿元,同比增长81.9%;上缴税金1024.4万元,同比增长40%;实现利润2041万元,同比增长25.2%。全省有128家典当行实现盈利,盈利面达86.4%。总体上看,全省典当行业能够依法经营,运行良好,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发展水平偏低。 从典当行注册资本来看,全省平均注册资本为1104.7万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2%。典当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67户,占全省典当行总数的45.3%,绝大多数典当行属于微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从经营情况看,各典当行间发展不平衡,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有较大差距。据统计,2013年度全省有20户典当行发生经营亏损。从人员素质看,多数典当行缺乏专业人才,经营水平较低。从业务结构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仍占主导,典当额达19.7亿元,占全省典当总额的64%。
(二)违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据统计,2013年全省典当行累计违规44次。从年审和日常监管的情况来看,全省典当行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三种违规行为:一是房地产典当业务单笔超比率。去年全省违规44次中,属于房地产典当业务单笔超比率违规有38次,占86.3%。二是资金管理混乱、涉嫌违规抽逃注册资本金。全省有抽逃注册资本嫌疑的典当行有12户,占全省总数的8.1%。三是法人股东投资情况不明。全省有27家企业法人股东典当行的未发生实际投资,存在虚假投资嫌疑。
(三)行业监管水平不高。 我省基层商务主管部门人员少,工作范围大,难以集中精力抓行业监管。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把关不严,在日常监管中不善于发现问题。
三、年审结论
根据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情况和建议,经我厅审核,全省130户典当行为年审A类企业,15户典当行为年审B类企业,3户典当行未提交年审材料,年审不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指导各设区市督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江西省典当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的作用,邀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采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典当行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典当行银行账户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银行对账户进行监测。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本辖区内典当行一般账户、基本账户和一个固定个人账户信息,并于4月30日前汇总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二)积极开展典当业务培训。 针对典当行经营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省典当行业协会分专题分层次组织典当行业务培训,典当企业重点培训典当日常业务、典当管理系统操作与应用、典当财务、典当风险防控、典当业务创新与开拓等内容。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培训典当监管法规、监管日常工作、以及典当管理系统操作等内容。
(三) 着力 发挥典当协会作用。 指导省典当行业协会开展典当行业务培训、行业交流、行业自律等工作。突出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承诺服务活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扩大行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附件:1.江西省2013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
2.江西省典当行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
3.江西省典当行银行账户备案汇总表。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