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26.09.2017  19:15

各处、室,各系部,附属医院:

    国庆、中秋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在重要时间节点上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杜绝各种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以及收受月饼等中秋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6.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参与赌博等。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校纪委加强对国庆中秋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校纪委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794-8220271 0794-8228910 0794-83309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新校区行政楼912监审处

中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