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13.08.2014  21:34

各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安[2013]4号)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下举办二期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安[2013]4号);

(二)安全培训心理学;

(三)多媒体辅助教学;

(四)现代培训理念;

(五)培训课程设计;

(六)参与式培训的应用

(六)说课展示等。

三、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

1.  时间:2014年8月10日-14日(8月10日上午报到);

2.  地点:抚州梦湖商务酒店,联系人:付安安    电话:13970419009;

3.  培训地市:抚州、宜春、新余、鹰潭。

(二)第二期

1.  时间:2014年8月25日-29日(8月25日上午报到);

2.  地点:江西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联系人:李静    电话:13970985653;

3.  培训地市:南昌、九江、赣州、吉安、上饶、萍乡、景德镇。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协助通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报名参加;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1、培训人员准备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课件制作水平、内容列入考核成绩;2、《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附件2);3、三张小二寸免冠彩照、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二张。

(三)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四)参训名单于2014年8月6日前汇总后报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万玉平,电话:13576082322、0791-8525710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课程表(第一期)

                    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课程表(第二期)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