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体育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0.06.2015  12:53

赣体综办字[2015]7号

 

局综治责任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15〕23号)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5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紧紧围绕局党组书记晏驹腾局长在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的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坚守安全红线、践行法治精神、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局大院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促进整体提升我局安全生产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同步协调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3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学习传达《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局大院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职工会、讲座、简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综治责任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片、警示教育片、事故资料片,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理念。同时结合我局加强局大院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成员单位中广泛开展院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全知识宣传,努力营造“综合整治人人参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同时加强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目标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院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与支持安全生产、院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安全工作。为加强全省各项体育赛事及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体育活动整体运行安全有序。在组织举办大型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活动举办前对社会民意、组织管理、应急预防、突出处置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根据举办重大活动可能会引发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拥挤管理等安全隐患问题提前作出安全部署,切实加强大型活动期间交通、人员管制,规范院内交通秩序,督促车辆有序停放,要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预案。

4、加强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紧盯竞技训练、体育用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压力容器设备、车辆管理等重点工作,在源头上加以防范。加强对项目运动队、特种作业、短期培训班的管理,制定干部值班、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对教练员、安全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实行每日工作过程全跟踪。进一步完善训练、物品保管、安全教育程序,在制度上规范安全生产,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5、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与预案修订。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灭火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综治责任单位要有重点地组织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预案演练,总结演练经验和教训,及时评估修订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针对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排查,对消防器材、治安监控系统、用电线路和重要部位的设备、门窗进行一次检查,使消防器材覆盖与合格率达100%;规范重要文件、档案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使失窃率为零;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使单位机动车交通事故为零;加强日常训练和比赛安全监管力度,使日常训练和比赛安全事故为零;加大对各运动场所和运动员宿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力度,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西省体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省体育局综治成员单位全部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综治办负责组织、督促、指导  “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综治责任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领导班子要制定排查计划、列出整改方案。

(二)加大舆论宣传。各综治责任单位要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依托网络媒体、网络办公群、宣传板报等宣传媒介,采取集中辅导、刊发文章、在线交流、谈心对话、张挂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治精神;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 

(三)认真总结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综治责任单位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调度,及时发现、总结好做法、好形式和典型亮点,并加强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综治责任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局综治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局综治年考评主要内容。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