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物流产业集群统计工作的通知

19.01.2016  01:05

                 赣商务办服务业字〔2016〕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物流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全面掌握2015年度全省物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我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物流产业集群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江西省物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50个产业集群,集群内统计企业范围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包装服务业等企业。

  二、统计内容

    物流产业集群基本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物流企业数量、就业人数、仓储面积、主营收入、实现利税等。

  三、统计方式

  1.采取自下而上统计方式:由各物流产业集群所在市、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统计报表,经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2.物流产业集群涵盖两个以上县(区)的由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其余由产业集群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

  四、统计要求

  1.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统计工作作为推动物流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真实。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部门请于1月31日前提交统计报表。(联系人:程楷炎、唐志兵 电话:0791-86246511、  86692569,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部门要对2015年推动物流产业集群发展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我厅。

    

  附件: 1.江西省物流产业集群运行情况统计汇总表

     2.江西省物流产业集群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3.江西省物流产业集群物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4.统计指标解释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