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根据安排,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在着手编制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为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的参与程度,推进政府立法民主化进程,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西省立法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省政府法制办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18年需要立法的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需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省政府制定规章的事项,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重点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项目建议应尽量具体明确。
四、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理由,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代拟稿或者附有关资料。
五、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六、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36。
联系电话:0791-88918208,传真:0791-8891821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立法项目征集专栏”。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