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24.03.2016  14:05

近日,学校制定并印发了《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全面落实。

2016年,我校强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改革方案以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培养过程改革、学位授予与学位论文标准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报告制度等为着力点,提出了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新举措,契合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理念。

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建立多元化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试行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机制,吸引优秀生源,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针对全日制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开展“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鼓励学校全体博士生导师到校外寻找优质生源,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立足学院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保障和激励相结合,按实际工作成效,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加强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籍管理。将在职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纳入学籍管理,建立学籍取得和超学制定期清理制度,非统一注册取得学籍和未修完规定时间课时的学生均不授予学位。

改革研究生培养过程。 开展研究生课程体系优化试点和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研究生课程体系优化试点工作,要求建立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按目标设计课程图谱,避免因人设课。课程开设以短而精为主,增加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等课程,鼓励设置跨学科课程。增加经典文献或案例的综合考核环节;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创新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探究课程范式改革,加强案例教学,鼓励开发小课程。

改革学位授予与学位论文标准。 不断完善学位管理体制,加强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学位论文质量。一是制定新的学位授予标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二是加强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是完善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四是改革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制度。五是开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

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强化导师责任,提升导师指导能力,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完善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建设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一是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的动态考核机制。打破导师终身制;二是建立导师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制度。三是落实校所、校企双导师制度。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是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全面实施《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体系改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奖助学体系对研究生培养的引领作用,修订《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实行分层管理原则,学校设计、制定总体评选方案,学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吸引“985”等高校优质生源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配套奖助学实施办法。二是以学风建设为抓手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和各学院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研究生自身的主体作用,形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 探索与鼓励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完善外国来华留学生培养和管理,加大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力度。制定研究生境外学习和交流管理办法。支持研究生境外学习和交流,根据研究生境外学习和交流的方式不同,给予不同形式的持和任务要求;完善外国来华留学生师资选聘制度。制定外国来华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规范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导师、助理导师、任课教师的选聘及管理,提高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

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报告制度。 明确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的管理职责,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信息与档案管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和评价。建立研究生质量报告制度。建立研究生教育日常工作动态报告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开展质量调查,及时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信息,促进培养单位质量自律,加强质量预警,营造良好的质量环境。

研究生院还将强化学科的特色发展和优势发展,瞄准一流、聚焦高端,分层次进行特色一流学科建设,力争优势学科跻身全国一流水平。从而实现类型结构和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努力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和“百年名校”江财梦的发展目标迈进。(文/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