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06.11.2013  14:32

  日前,庐山区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庐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了2007年发布的《庐山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新办法的出台,为全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供了可靠依据和工作指南。

  近年来,随着庐山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数量逐年增多,规模日益扩大,要求加强审计监督的任务十分繁重,2007年发布的《庐山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急需修订和完善。对此,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起草新的《庐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起草稿结合庐山区实际,在广泛听取建议、多方征求意见、吸纳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于2013年10月20日印发全区,予以实施。

  该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对审计目标与任务、审计范围及内容、审计组织方式、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阐述。整个办法审计定位更高,要求不仅要把好工程价款审计关,还要把好项目管理和绩效关,确保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更加注重审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等事项都作了详细说明和具体规定,极大提高了防范审计风险的保险系数。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庐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行为,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提高项目管理和投资效益,促进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更好发挥,推动庐山区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庐山区审计局  齐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