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最高可罚10万元
明年1月1日起南昌重点区域实行“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
南昌新闻网讯 12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重点区域推广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重点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全密闭运输工作,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
我市已拥有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197台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闭加盖,超高超载超速行驶、沿途泄漏遗撒扬尘等问题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今年2月,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出台并实施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和系统地规范了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今年6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昌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及红谷滩新区等重点区域范围内推广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的运营。
重点区域实行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是南昌市在治理后八轮等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营问题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对解决困挠我市多年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速、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频繁,沿途遗撒泄漏违反城市管理法规污染城市路面和空气等顽疾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在我市重点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全密闭运输工作,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我市首批购置了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企业和其拥有的新型车辆信息,方便有关方面查询联系。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197台(动态数据,有关运输企业还在添置中)。
元旦起联合整治各类建筑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联合整治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重点区域为生米大桥、昌南大道、昌东大道、富大有路、英雄大桥、丰和北大道、黄河路、碟子湖大道、长堎互通、枫生快速路、祥云大道、学府南大道、龙兴大街、城运大道、生米大桥合围区域(不含以上围合道路)。
整治内容包括,非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驶入重点区域范围内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文件的运输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驾驶拼装、报废、改装车辆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反禁令标志的(未办理通行证的闯禁行路行为);闯红灯以及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或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全密闭垃圾运输车将在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
交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办理指定线路和时间通行证,允许其避开早晚高峰(7:00至9:30,17:00至18:30)按照指定线路从事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运输。
此外,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市联合整治队,将对重点部位(桥梁、道路)进行联合整治,负责对重点区各区开展联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每星期通报一次。
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最高可罚10万元
根据规定,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未使用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密闭苫盖装置或者未使用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随车携带运输单等证件的,按照每车次处以二百元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未经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场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未使用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密闭苫盖装置或者未使用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