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开销不够花 母亲将五子女告上法庭

30.10.2013  18:27

  日前,湟源县年近花甲的老母亲将五个子女诉至法院,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母亲与子女对簿公堂呢?10月9日,湟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被告人数众多的赡养费纠纷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成员间的矛盾。

  9月22日,年近花甲的奎某某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院,要求五子女每人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300元。原告奎某某诉称,2006年丈夫去世后,她便和小儿子祁某某及儿媳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奎某某经常与儿子祁某某及儿媳发生矛盾,原告住所地的村委会、派出所等机构也多次调解,但效果甚微。同时,原告奎某某因无固定收入,造成其日常开销捉襟见肘,所以才将五子女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被告五子女对母亲将自己告上法院一事心怀怨气,与母亲在法庭发生争执,而五子女间也是互相指责。随后,承办法官改变调解方式,进行各个击破、分别疏导、动情说理,原告与被告的情绪才有所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四个儿子自愿每人每月向母亲支付200元赡养费,原告奎某某放弃对女儿主张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徐顺凯 周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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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