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可防高价政府采购
天价采购、豪华采购、虚假采购,“就高不就低、买贵不买对”等现象屡见不鲜,让人们怀疑政府采购过程有“水分”、有“猫腻”,对政府形象造成了很大伤害。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建议,引入第三方负责政府采购。
据2013年中国社科院推出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显示,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价格高昂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对政府采购的共同感受。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出,要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使政府采购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表现了积极态度,但能否‘雨过天晴’,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改变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乱象,还有待时间的观察和实践的证明。”刘晓庄说,“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机构及其机制,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是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的另一种思路。”
首先,要明确政府采购的权力边界。刘晓庄说,如果政府采购一切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采购过程就很难摆脱各种干预。他建议,政府部门由采购主体变成采购行为的监督主体,对第三方采购机构进行严格监管。
其次,建立第三方采购机构。刘晓庄说,“把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产品及价格的核定、采购质量及效果的跟踪等交由第三方采购机构负责。用制度切断政府采购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克服权力寻租的弊端。”
刘晓庄表示,强化政府对第三方采购机构的监管,还需要发挥好第三方监督力量的作用,包括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社会监督、供应商的监督等。将政府采购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其核心内容是增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 (文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