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用制度良性化解“身份证”之困

15.11.2013  12:06

  今年35岁的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黄庭乡村民聂林在北京务工,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驾驶证等手续时使用的都是第一代身份证。2011年春节返乡,他发现自己户口簿上登记的却是另外一个姓名“聂浅勇”,这导致他无法用“聂林”这个名字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如今一代证已经停止使用,聂林成为了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不仅无法买车票出行,甚至无法登记结婚,相恋多年的女友也因此离他而去。(中新网11月14日)

  一张小小的身份证,现在的作用确实不小。出门购买车船票,住宿就医考试结婚都离不开它。然而,因各种原因,四川达州市达州区小伙聂林自己或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数十次仍然未能办到二代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仅给其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连相爱多年的女友因无法与其办理结婚手续而离他而去,着实让人感到“身份证之困”背后有多少制度的僵硬和服务态度的冷漠。

  聂林“身份证之困”,一方面是由于身份证管理初期因不规范导致的混乱,但后来的情况是,在聂林已经出据了人证、书面证据等诸多能够证明其是“聂林”抑或是“聂建勇”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再籍口于制度等原因,显然是不合理性逻辑的。“就做一个有身份证证的人”实现起来就这么难,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现实之惑了。

  现实当中,每个人因能力、机遇不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一个有身份的人”。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做个“有身份证的人”却是最基本的事情。但是,由于身份证管理的历史原因,以及个人改名造成的不便,还有聂林所在村社在身份证更换时的疏忽,确实给聂林申请二代身份证造成了诸多困难,但这也不应是聂林必须承受领不到身份证的推脱理由。这些困难,反倒应该成为反思和加快身份证制度管理和改革的一个契机。

  面对聂林的“身份证之困”,我们看到,当地警方已经着手帮助聂林解决“身份证之困”,相信相关工作会有序快速推进。但满足“做一个有身份证之人”这个最基本的需求,尤其应该值得相关方面认真反思。

  第一,制度需要及时完善因应现实需求。可能确实存在历史原因,原来身份证管理比较混乱,缺乏规范。但现有制度,应该溯及既往的把这些问题纳入其中,或者根据现在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身份证管理的法规把相关问题加以解决。否则,现有制度就是偏颇有疏漏的,在实际运行中也将是缺乏执行力和生命力的。

  第二,应该多些人本情怀。对于出现的身份证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特殊问题,不应该把问题的产生推向制度的僵硬,不应该把责任推给已经造成“身份证之困”的既成事实,而是应该主动面对问题,把问题解决掉。公安部日前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刁难群众办证的人员一律先停职后调查,可见,办证难不仅是因一项技术问题产生的结果,更应该折射出因服务态度不端、服务水平较差这些深层次原因,要真正解决这些难题,必须真正上上心,用用劲。

  第三,要在制度执行上多些问责。制度向来是执行起来才叫制度,否则,就是一张废纸。因此,对于办理身份证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尤其也要多问问,哪一方哪一环节出了差池,并由此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只有责任明晰了,板子举的高了,下手有狠劲了,不信,身份证之困久治不愈。

  当然,警方出于严谨考虑防止有人办二代身份证“浑水摸鱼”漂白本身没有错,面对“身份证之困”,确实需要既严谨又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制度的良性,不仅在于制度本身的好坏,更在于,对于制度的执行,也需要一种温良的态度和服务上及时的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