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令嫌犯18人归案“二号”为江西籍 被称“亿元股长”
12月6日,“百名红通令嫌犯已有18人归案”的消息在互联网上不胫而走。记者梳理后发现,作为已归案人员之一,“红通”百人名单中的“二号人物”、“鄱阳卷款近亿元股长”李华波于5月9日被遣返回国。
事件:“股长”伙同他人卷款近亿元
李华波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基建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其中的2953万余元转至新加坡。
2011年1月,李华波逃往新加坡。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据媒体报道,李华波在信中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
不仅如此,出境后,李华波于当年2月11日给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打来电话,同样是告知对方,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
经过:中新警方合作最终被遣返回国
2011年2月,鄱阳县检察院分别对李华波、其妻徐爱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和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缉令。
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新加坡警方于3月2日在一家赌场内抓获李华波,此时距离他出逃仅一个多月。李华波煞费心机转移至新的545.42万新元资产亦被冻结。
2012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名起诉李华波。次年4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李华波提出上诉。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李华波即日入狱服刑。
根据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将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后出狱并遣返回中国。今年1月,在公安部的协调下,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3月,在李华波缺席的情况下,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没收其包括转移到新加坡的545万余新元在内的涉案资产。这是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海外追赃第一案”。
5月9日,潜逃新加坡的贪污犯罪嫌疑人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检察人员押解回江西。
影响:5名厅级干部被追责57人涉案
“出逃四年来,每天提心吊胆,晚上经常惊醒,梦见有公安来抓,又恍惚觉得已经身处国内的牢房里。”有媒体报道,李华波在机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父亲过世我都没能回来,非常对不起他。老母亲已经八十多岁,四年没见面,我很想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