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一名轻生女子

07.07.2015  18:37

2015年7月2日12时50分,彭泽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彭泽县朝阳厂附近一工地内有一名女子欲带小孩跳楼。接警后,彭泽县公安局迅速启动重大事件预警机制,值班副局长胡江华第一时间带领龙城派出所、消防大队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只见该女子牵着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声称不想过了,情绪十分激动。根据现场情况,胡江华迅速部署,一方面安排消防大队做好必要的救援准备,在楼下铺放海绵垫;另一方面安排龙城派出所民警疏散围观群众,缓解现场紧张氛围。在外围工作紧张进行的同时,胡江华等民警主动与该女子对话,了解基本情况,稳定其情绪。经过半个小时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防官兵趁机将该女子与其小孩一起成功救下。

经询问,该女子徐某(30岁,原籍贯浙江人,后迁至九江)因与彭泽县居民查某产生情感纠纷,欲带小孩一起跳楼自杀。在龙城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导之下,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家人的陪同下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