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无一人被解聘并非改革的初衷

08.04.2014  12:25

  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如果分类后考核走过场,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很多聘任制的公务员就很容易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又会变成“铁饭碗”。(4月6日《华商报》)

  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时常成为某项改革的示范样本,不过,就公务员分类改革来说,深圳的某些做法多少让我们有些失望,何出此言,且听我道来。

  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从2010年全面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至今,深圳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尽管很多地方正在或者打算借鉴深圳的模式与经验,但从实际效果而言,显然难尽人意。据知,早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就有人担心,如果个人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只要进入公务员队伍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这样的担心在深圳已然成为现实,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表明他们全部端上了“铁饭碗”,换句话说,无论干得好与坏,国家都得供养着,在养尊处优中过日子。

  也许有人会说,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说明他们工作挑不出毛病来,每次考核都能过关。此言差矣,谁都知道,没有严格的考核就没有工作质量的提高,就没有服务水平的提升,一直以来,许多政府部门都采取末位淘汰制,谁经常被投诉,谁在考核中垫底,谁就会被解聘,这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这个规则对每个人都适用,无可厚非。

  由是观之,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并不是什么好兆头,更不是改革的初衷,实际上,从过去曝光的某些机关、某些公务员的工作作风来看,一些公务员实在不咋地,上班玩游戏、不在岗时有发生,可是一到动真格的就心慈手软,作为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深圳要想真正成为示范样本,我看有点悬。

  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管理效能、改进公共服务,而不是为了借机给公务员增福利、涨工资。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一心一意当好人民的公仆,这样的公务员才能胜任,才能不让人产生诸如此类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