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决定》:怎样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07.02.2014 17:47
本文来源: 教育网
第一,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减负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在统一学校、家庭、社会对减负工作的认识,形成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综合治理的格局方面,必须担负统筹协调的重要责任。要瞄准牵动全局的教育体制关键环节,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分区规划、分步推进减负工作。重点是加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力度,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对学校减负工作提出导向性意见;注重改革学校考核办法,逐步将减负工作与小学升初中制度、中考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及高考招生制度等系列改革有机衔接贯通起来,各级政府不得按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建立健全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减负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每学期公布督导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受理群众举报,严格责任追究,限期整改到位。
第二,大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环节创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在培养学习兴趣、掌握书本知识的同时,要给学生留下更多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关键是提高教师素质,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学校要开足和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动员各方力量督促安排学生每天校内外锻炼1小时。按照“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在坚持阳光入学、均衡编班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一年级新生“零起点”教学的规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控制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规范并严控每学期全校统考和每门课测试的次数,要求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实行“等级加评语”评价方式,采取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时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他教辅材料。
第三,切实增强家长和社会的减负共识。倡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利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等载体,加强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课外活动。人民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社会组织,要发挥在社区层面配合减负工作的促进作用,参与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发多种活动方式,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当前,政府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也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因此,对于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并引导学生家长科学理性地对待家教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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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