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黑火药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01.06.2016 05:02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赣安监管(办)字〔2016〕55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黑火药生产
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萍乡、宜春、抚州、上饶、南昌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黑火药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烟花爆竹产地要切实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6〕31号)要求,对黑火药生产企业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合理规划布局,严格标准许可。
二、各烟花爆竹产地要进一步落实黑火药信息流向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对黑火药产品流向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加强黑火药运输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黑火药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管理。
三、各烟花爆竹产地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黑火药“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区域联动工作机制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黑火药行为。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有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各黑火药生产企业。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6.2016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