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行业、系统体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为做好我省的优秀作品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和推荐选送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和评判,并结合广场健身操(舞)爱好者在网上参与投票的结果,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年底在广东省举办的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获奖作品将以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展播推出,跟进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
二、征集内容与相关要求
(一)音乐要求
广场健身操(舞)音乐需具有弘扬主旋律、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特点。音乐的节奏和速率应根据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动作进行不同的选择。音乐要求选用热烈欢快、节奏鲜明、动感时尚、励志向上的歌曲。
(二)时间要求
音乐时间3—5分钟。
(三)人数要求
36—48人。
(四)人群要求
健身爱好者(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生、部队官兵、农民、残疾人等)。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风格与种类不限,要求思想健康、风格新颖、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包括民族健身操、健身秧歌、健身街舞、拉丁健身操、健身排舞、啦啦操、有氧健身操、搏击操、具有民间传统特色及具有异国风情的各类健身操(舞)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参加征集的作品须为报送单位和个人原创作品。
(六)编排要求
1、编排原则
广场健身操(舞)的编排应选择适用于体育锻炼的基本步伐,并考虑到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进行创编,使广场健身操(舞)套路既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又有观赏价值。不允许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可采用徒手或手持轻器械。不允许出现轻器械的技巧和抛接动作。不得出现危险和难度动作。
动作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健身性、观赏性、娱乐性原则;
(2)民族性、大众性、安全性原则;
(3)符合年龄特点的原则。
2、动作编排要求
(1)肢体动作的编排应动作新颖、自然舒展,与步法协调配合,与音乐和谐统一,体现风格特点;
(2)队形变化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
(3)整套动作要充分利用场地。
三、征集评选办法
(一)征集方式
各设区市,各行业、系统体协广泛搜集本地区、本系统的广场健身操(舞)作品,择优进行推荐。推荐时,请自行打印报名表(见附件)或从全国广场健身操(舞)大赛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cassi.org.cn)、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jxsport.gov.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作品高质量MP4格式的视频光盘,于8月25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凡未被征用的材料均不予退还)。省体育局群体处将从中精选5—10个作品参与全国评选活动。
联 系 人:陈 晶
联系电话:0791-86294633
(二)评选方式
1、组织广场健身操(舞)爱好者在网上参与投票。
2、专家评审: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和复评。
3、由活动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四、奖励
(一)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二)所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邀请参加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报名表
附件:
2013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报名表
单位:
团 队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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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省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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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队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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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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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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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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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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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群 体 (可多选) | □小学生 □中学生 □大专院校学生 □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社区健身爱好者 □部队官兵 □农民 □其他特殊群体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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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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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13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