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
28.01.2020 00:10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以城乡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从1月28日8时起,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但需按规定做好转诊服务。
此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8.01.2020 00:10
故
事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卫生厅
2020年2月24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卫生厅
2020年2月23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