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拉开消费税改革序幕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韩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我国自11月29日起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部分权威财税专家3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拉开了消费税改革的序幕,迈出财税体制改革重要一步。
此次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我国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此次调整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图,也为下一步消费税改革指明了方向。
朱青说,当前我国税收主要以流转税,即间接税为主,占到全部税收的六成。从三中全会释放的改革方向看,就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
落实到具体税制改革上,朱青说,在近期没有迹象对个人所得税做大的改革之前,就需要先调整间接税的内部结构,这就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改革。目前消费税在我国税收中的占比是8%,而增值税将近占到30%,总的改革方向是弱化增值税,强化消费税。
与增值税对市场上所有流通的商品及劳务一刀切征税不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有选择的。目前我国仅对14大类产品征收消费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刘克崮说,消费税要么对高级的、特殊的消费品征税,要么对汽柴油等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税,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动向,也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更显公平。
对于此次调整消费税为何选择成品油“动刀”,刘克崮认为,成品油虽然是百姓的消费品,但对环境有破坏作用,调整体现了三中全会减少对资源的过度消耗浪费要求,是在资源税基础上的又一道税收调控。
朱青认为,从世界各国经验看,对破坏环境的产品如成品油,历来都是重税的。此次我国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实际上增加了税制的绿色成分,既有助于环境保护,又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公平。而选择国内油价“九连跌”之际调税,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实现了“加税不加价”。
对于此次调整后我国成品油的税负,朱青介绍,调整后我国汽油每升含税1.12元,折合0.18美元。从全世界看,OECD的34个国家成品油平均每升含消费税大约0.67美元,一些国家如法国、德国都在0.7美元、0.8美元,土耳其达到1.4美元,所以我国消费税税率在国际上仍偏低。
成品油消费税提升势必加重消费者税负,这是否与三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国家宏观税负要求不符?朱青认为,目前中国18个税种收入占GDP的比重去年是19.4%左右。稳定国家宏观税负,意味着总体税负不变,但并不是说某个人的税负不变或者某个产品的税负不变。
“下一步税制改革,中央非常明确,总体税负不变,同时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朱青说,由于直接税主要是对高收入者征税,也意味着下一步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无论是直接交的还是通过购买商品和劳务间接负担的,将会逐步下降,最终形成一个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刘克崮指出,财税是分配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调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以及资源配置等任务。未来通过税制改革调节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结构,随着间接税比重的下调,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百姓。因为间接税占总收入比重越高,老百姓相对税负越重。提高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比,对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减轻民众税负是有益的,也有助于更好稳定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