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改成:“旅游不买东西”到底是谁骗谁?
24日中午,来自重庆的16个游客在去云南旅游时,因为一名游客没有进店消费,当地导游便冷言嘲讽,指责游客旅游不买东西,就是出来骗人,引发双方争吵。大巴车驾驶员甚至冲了上来,用手去掀游客的帽子。(8月26日《重庆晨报》)
出去旅游就是游山逛水看风景,图的就是愉悦的享受,但近年来频频出现到导游引游客导强制消费,频爆雷语,引起游客愤慨,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旅游纠纷再度引起公众谴责,出来旅游不买东西,到底是谁骗谁?这显而易见的事儿看来还得好好说道说道。
旅游说白了就是游客的一项花钱买享受的消费活动,相当于超市买东西,看准的东西按价格付账,交易完成。这旅游也是游客自选旅游去向,然后按照旅行社出示的价格付账,这很清楚的,没啥纠纷的。以上述事件为例,据此次参团旅游的刘女士介绍,云南五日游每人1750元,刘女士如数交付,在国旅报名时,工作人员承还诺过不会做强制性消费。但为啥在旅游过程中却偏偏出现那么多的隐藏的“附加值”呢?为啥导游一再任性的把游客往购物点带呢?不为游客安全负责,不统计参团游客人数,反而统计游客购物的数量,游客不买东西导游还冷嘲热讽,甚至还上演动武真人秀,口出雷语“旅游不买东西,就是完全出来骗人的嘛!”不是提前说好的不强制购物吗?这到底是谁骗了谁呢?大家不言而喻。
细数近年来类似如此任性的霸道导游欺诈消费者,强制购物已屡见不鲜,比如:“我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你不买就没饭吃了。”、“41个人都是行李吗?要不愿消费,拿着行李箱爱去哪去哪。”等等霸道导游,霸道飙语,让公众惊诧,惊诧这种事件屡曝不绝!惊诧这导游背后利益驱使的诱惑力之大!更惊诧如此事件让消费者被一伤再伤,一骗再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法律条文已明确规定,导游强制游客购物是法不所容,游客拒绝强制交易是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旅游不购物就是出来骗人”这句话在法律面前是不是太过苍白,不击自碎。
消费者才是上帝,骗游客终将玩火自焚。醒醒吧,执迷不悟的导游们,闷着良心骗游客购物得到的那些回扣,远不如为自己树立以诚服务的口碑价值大。其次旅行社也应该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聘用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训练有素的优秀导游,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才是旅行社能持续健康发展之本。此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其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等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的侵权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依法处置。
当然杜绝旅游乱象的措施很多,但也许这样,至少可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走出旅游乱象发生的第一步,还游客们一次愉快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