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工业正“由大变强”

17.02.2017  18:04
 

  【摘要】 今年是“十三五”核工业规划实施全面发力之年,也是推动我国由核工业大国向核工业强国迈进的关键一年,因而核工业要继续制定合理目标、补齐短板、加快产业园布局建设、打造中国品牌,谱写核工业跨越发展的新篇章——  “十二五”期间,中国核工业成果丰硕。2012年,在国家原子能机构推动下,中核集团公司与中广核集团公司就合作建设产业园达成一致,选址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境内。

  今年是“十三五”核工业规划实施全面发力之年,也是推动我国由核工业大国向核工业强国迈进的关键一年,因而核工业要继续制定合理目标、补齐短板、加快产业园布局建设、打造中国品牌,谱写核工业跨越发展的新篇章——

  “十二五”期间,中国核工业成果丰硕。我国核电机组并网运行17台,开工建设13台,在建规模世界第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走出国门,中国实验快堆成功并网发电,旋风系列离心机实现工业化应用,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升级换代,三代采铀技术实现工业规模化应用……展望“十三五”,我国核工业将会如何发展?

  2月8日,国防科工局召开“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宣贯会,会后就《“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作了解读。

   定目标: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我国核电将发展到什么规模?

  “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和在建装机将达到8800万千瓦。”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王毅韧表示,发展新能源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核电作为低碳能源,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国际能源署联合预测,到2050年,全球核电发电量将在现有基础上翻番,发电比例将达世界发电总量的17%。但目前我国核电在发电总量中的比重还较低,仅占3%左右,远低于全球11%的平均水平。因此,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发展核电。

  60多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核安全记录。王毅韧表示,国家原子能机构作为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将不断完善核安全与核应急体系、提升核安保整体能力、保障铀资源和核燃料供应、加强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核安全有保证、铀资源有保障、核安保有能力、核废料有去处”。

   补短板:攻克乏燃料后处理技术

  “从铀矿勘探开采提纯到核燃料元件制造与使用,中国已经形成完整的核产业链,但是在乏燃料大规模处理方面还存在短板。‘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强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研究,补齐核燃料循环后端短板。”王毅韧说。

  乏燃料是在核反应堆使用一定周期后卸出的核燃料。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确定了核燃料“闭合循环”的技术路线。

  王毅韧表示,通过乏燃料后处理,回收有用的铀和钚,再制成二氧化铀或铀钚混合氧化物(MOX)燃料返回反应堆中使用,可大幅提高铀资源的利用率。“据测算,如能实现快堆和后处理闭式循环,铀资源利用率可提高60倍左右;另一方面可显著减少放射性废物体积和毒性,经过后处理产生的高放废物量仅为直接地质处置处理方式的1/4,同时可使最终处置废物的放射性毒性降低一个数量级以上。

  目前,我国已对乏燃料后处理产业的近、中、远期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开展了技术攻关,建成了后处理放化大楼等一系列科研设施,设立了乏燃料处置基金。2010年后处理中试厂成功完成热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后处理能力。

  王毅韧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从易到难、由小到大的思路,坚持自主创新,在掌握后处理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能力,打通核燃料闭合循环之路,为自主建设工业规模后处理厂奠定基础,补齐核燃料循环后端短板。

   新布局:“一站式”核燃料供应

  “当前我国核电站建设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但现有核燃料循环产能主要分布在西部,距离核电站较远。这个布局不合理,需要优化。”王毅韧说,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构建合理核燃料保障供应体系,国家原子能机构积极推进在核电相对集中的沿海地区建设核燃料产业园,打造“一站式”核燃料元件生产供应基地。

  2012年,在国家原子能机构推动下,中核集团公司与中广核集团公司就合作建设产业园达成一致,选址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境内。但2013年7月份,在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遇到不同意见,江门产业园项目终止。以后,中核集团公司和中广核集团公司重新开展了核燃料产业园项目选址工作,目前正处于厂址论证阶段。

  “核燃料产能建设的步伐要跟着核电发展的需要走。目前我国的燃料产能可以满足核电站需要,但未来随着核电的发展必然要建新核燃料产业园。”王毅韧表示,“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开展产业园选址工作。“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项目‘邻避效应’,提高公众接受度。

   走出去:推出“中国创造”核品牌

  当前,核电已成为国家外交的新名片,国家原子能机构在推动核工业全产业链“走出去”等方面有何考虑和安排?

  王毅韧表示,国家原子能机构将加大《原子能法》《核安保条例》《核损害赔偿条例》等核领域立法工作力度,确保我国核工业“走出去”对外合作有法可依,并能满足国际核不扩散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还将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影响力和多双边统筹合作的传统优势,完善核领域跨部门国际合作协调机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并充分发挥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整合各方优质资源,引导企业形成对外合力,提高核工业“走出去”成效。

  “我们将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借助多双边合作平台,积极展示我国成熟核技术和产品,稳步将‘中国创造’核品牌推向全球。”王毅韧表示,中国将继续深化对英国、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核电出口重点目标国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核领域交流和培训,推动华龙一号等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积极参与核燃料产业国际市场分工,推进核安保中心、地区核燃料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我国地区核能力服务中心。此外,还将主动宣传我国核不扩散政策、核出口管制机制和企业自律情况,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为核工业“走出去”营造有利国际环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