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定点零售药店年检

01.01.2014  10:47

   年度内两次销售假药将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年检工作。定点药店存在销售伪劣药品、串换日用品、保健品等行为被查两次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药店将停办其医保业务3个月至半年,复查仍不合格,将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据介绍,从2014年年初开始,市人社局将对南昌市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年检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定点药店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违反药监、卫生等部门相关规定,1年内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购进药品无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串换日常生活用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违法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被查实或经查实存在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停止执行其与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协议,年度内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销售违规广告药品三次以上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根据此次年检的规定,南昌市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于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2月25日,向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提交2013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年检申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年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暂停其医疗保险业务3至6个月,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凡未按规定办理年度医疗保险检查手续的定点零售药店,在下一年度将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记者 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