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租房改革进一步推进

31.07.2015  18:28

      江西日报7月31日讯 记者刘芝毅、通讯员王纪洪报道: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要求各地将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实施2015年以购以租代建计划。对目前尚未落实建设用地的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原则上由新建转为以购以租代建。
  我省明确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以购以租代建计划后,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摸清房源,了解房屋户型大小、质量安全、产权归属、小区配套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将以购以租代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及时在当地媒体和住房保障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通过媒体宣传、走访企业、政策座谈等方式,将政策向有关房产企业和群众讲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按规定发布购买或长期租赁公告,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开。
  各地要通过调查房屋开发成本、摸底周边市场均价等方式,组织对拟购、拟租房屋销售(租赁)价格进行评估,确保价格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商品住房售价或租金。评估费用可计入购房成本。
      对批量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当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房屋和价格。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委托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采购程序。
        户型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分户改造。分户改造工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具体实施,分户改造费用可计入购房成本。相关的分户改造要求,可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或谈判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