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17.12.2017  17:52

  我省选择在赣江新区、南昌高新区、九江经开区、新余高新区、赣州经开区5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证照分离”中,“”是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对暂时不能取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切实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据省编办相关人士介绍,共计101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此次试点范围,通过取消审批、改为备案、采取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及强化准入管理等改革举措,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试点地区将在“减证、监管、共享、统筹”上精准发力,凡是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办事的,都先行先试,努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形成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