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22.01.2016  15:37

  我省系统建立风景名胜区申报、规划和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实施了《江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办法》、《江西省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报批暂行规定》、《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办法》、《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4个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一是编制风景名胜区“十三五”规划。完成了我省风景名胜区“十三五”规划有关资料收集与编制工作,规划成果已报送住建部和厅“十三五”规划编制办。

  二是做好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首先按照住建部等国家部委要求,完成了龟峰、灵山、武功山、高岭-瑶里4个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修改成果已上报住建部。其次完成了三百山、神农源、大茅山3个总体规划审查工作,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再次启动了宁都县翠微峰、修水县南崖清水岩2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其中翠微峰已形成初稿,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第四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对乐安县流坑、南丰县潭湖、横峰县葛源3个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工作进行了督导,其中葛源总规已经形成初稿。

  三是加快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与报批。首先住建部批复龙虎山仙水岩景区、云居山-柘林湖西海温泉旅游服务村、井冈山大峡谷游赏区3个详细规划,省厅批复秦山风景名胜区青山旅游服务村详细规划。其次编制完成了武功山金顶景区、龟峰旅游集散中心、梅岭-滕王阁神龙潭景区等7个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