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档案助上海知青子女继承房产

27.12.2013  17:26
  

近日,上海杨浦区居民卢某来到婺源县档案馆查阅其弟弟一家人的户籍档案。卢某弟弟于1969年下放婺源县,后在县化肥厂因公殉职,紧接着弟媳也去世了,他侄女不得不迁回上海和他们一起生活。现在他父母年老相继去世,留下的房产准备让他侄女继承,现在需要他弟弟和弟媳的死亡证明和他侄女的独生子女证明,才可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县档案馆工作人员迅速从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移交来的户籍档案中找出了卢某弟弟的死亡证明,但他弟媳的死亡证明缺失。工作人员又不厌其烦地找出了卢某弟弟一家当年的户口底册,一家3口的详细户籍信息在列,且他弟弟和弟媳的人口登记备注栏上都盖有死亡注销章。卢某看到他要找的档案都有,终于舒了一口气,连声说:“谢谢、谢谢,多亏了你们的帮忙,我弟弟和弟媳在九泉下也可安心了,他们的女儿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婺源县档案局 曹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