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象湖隧道房屋“征收令”下达 标准层评估价为8101元
江铃段征收首日78户签约、95户交房;11月11日前签约交房可获最高奖励
昨天一大早,家住江铃西四路的万国安就来到象湖隧道(江铃段)房屋征收指挥部,第一个完成了签约手续,并拿到了征收补偿款的支票。万国安高兴地说:“65.53平方米的老房子,算上补助和奖励,拿到手有84.8万元,我很满意,接下来要买套新房子,好好改善一下生活。”
10月10日,象湖隧道(江铃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正式下达“征收令”,并公布了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象湖隧道(江铃段)房屋征收标准层评估价为8101元。
记者了解到,在“征收令”下达之前,已经有193户被征收户提前搬迁。在正式签约首日,截至10日下午5点,已有78户签约、95户交房。
签约期限:征收补偿签约期到12月20日止
象湖隧道项目系南昌市南二环快速路网重点项目,对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和促进青云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调查摸底,该工程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49590.21平方米。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止。搬迁期限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
征收补偿依据方面,城市私房、单位自管房凭南昌市房屋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确权凭证为补偿依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
非住宅房屋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和面积,以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无房屋登记簿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为准。若房屋登记簿、房屋档案无记载的,以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认定的性质和面积为准。
被征收人房屋未经房屋权属登记的,被征收人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相关建房手续,由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私房住宅:安置房在江铃西二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
征收私房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选择货币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实施就地就近产权调换。按照“征一还一、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按“套内对套内,公摊对公摊”的方法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就近靠档结算。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在就近靠档内安置房套内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5平方米(含)内,按市场优惠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的70%)结算,超出5平方米以上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
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领取选房序号。安置房地点:江铃西二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
选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装饰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搬迁补偿: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
临时安置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临时安置期限延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洪府发(2012)2号文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货币补偿最高可获40%的补助和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可享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4年11月20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4年12月21日(含)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本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已登记建筑以登记产权人为准,未登记建筑以调查、认定为准)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6㎡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及非住宅的,按36㎡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助和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按36㎡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再按36㎡的市场评估价依照前款规定分段给予奖励。
提前签约交房最高可获1.2万元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4年12月20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3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也就是说,2014年11月11日(含)前签约交房可获最高奖励,之后每推迟一天搬迁交房,提前搬迁奖就扣300元。
为鼓励被征收人相互促进、相互帮助,对整栋提前搬迁的,设立整栋提前搬迁奖。
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免征部分契税时间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有效。
单位住宅:已房改获得全产权的按私房征收补偿
征收单位自管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对已参加房改获得全产权的房屋和集资房的征收,按私房征收补偿执行;对已参加房改仅取得部分产权房屋的征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产权后,按私房征收补偿执行;如该房屋属于单位产权的,属划拨用地的进行产权调换。
此外,征收单位自管非住宅按南昌市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施迁移:分体立式空调迁移费每套500元
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宽带、空调及热水器迁移补偿方面,有线电视迁移按每户120元补偿(凭有线电视证件及征收时仍在使用的缴费单办理)。
固定电话迁移按每户128元补偿(凭征收时仍在使用的电话缴费单办理)。
宽带迁移费按电信部门的电话移机保号费200元补偿(凭征收时仍在使用的宽带缴费单办理)。
分体壁挂式空调迁移费每套300元,分体立式空调迁移费每套500元。
电、燃气热水器迁移费每套100元,太阳能热水器每套400元。
选择货币补偿管道煤气按每户3200元补偿(凭管道煤气证件及征收时仍在使用的缴费单办理)。
保障措施:学生迁出后 仍可在原户籍地入学
被征收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优先安排廉租住房。
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对小学入学的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租赁房屋的就学属过渡性就学。
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安置房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安置房所在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安置房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邹文斌 邹颍芳 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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